🪧申請日期:09/01(日)~09/30(一),備妥申請應附文件送至原資中心(屏師校區敬業樓3F)
一、申請人資格如下:
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
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學生
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下。
二、本要點獎助基準及金額如下:
三、應備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