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金】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4年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生活經貼」

本生活津貼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 申請資格:
    (一)設籍該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3,536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 獎學金名額:
    (一)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二)大專院校(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 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學生證影本或當學期在學證明書。
    (三)領據及申請人或監護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四)申請前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應一併檢附)
    (五)清寒證明:區公所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最近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擇一檢附。
  • 校內申請方式:於114年9月26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民生校區生輔組。

  • 參考網站:https://ipb.tycg.gov.tw/News.aspx?n=10988&sms=14505

  • 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