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申請(截至04/10)
🪧申請日期:03/10(一)~04/10(四),備妥申請應附文件送至原資中心(屏師校區敬業樓3F)
一、申請人資格如下:
- 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3,536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二、本要點獎助基準及金額如下:
- 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 大專院校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三、應備文件如下:
- 申請表及申請附表。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或當學期在學證明書。
- 申請前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應一併檢附)
- 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最近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擇一檢附。
- 領據。
- 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四、繳交資料相關資訊:
- 截止日期:114年4月10日(四)17:00前
- 資料繳交地點:屏師校區敬業樓3樓原資中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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