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115年「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獎勵對象及資格:
    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經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日間部原住民族學生,前一年度參加政府機關辦理之全國級原住民族族語競賽,
但不含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 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 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三、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申請期限:115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

(二)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ipb.tycg.gov.tw

四、旨案獎助不得與同性質獎勵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瀏覽數: